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準,天津市紀委監委對天津市紀委監委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原組長陳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金;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與他人合伙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員工招錄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天津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宇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天津市紀委監委)